一、 機械設備使用管理規定
為了正確合理使用機械設備,防止設備事故的發生,更好的完成企業施工任務,特制定本制度。
(1) 必須嚴格按照廠家說明書規定的要求和操作規程使用機械。
(2) 配備熟練的操作人員,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經過專門訓練,方可上崗操作。
(3) 特種作業人員(起重機械、起吊指揮、掛鉤作業人員、電梯駕駛等)必須按國家和省、市安全生產監察局的要求培訓和考試,取得省、市安全生產監察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后,方可上崗操作,并按歸家規定的要求和期限進行審證。
(4) 實習操作人員必須有實習證,在師傅的指揮下,才能操作機械設備。
(5) 在非生產時間內,未經主管部門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設備。
(6) 新購或改裝的大型施工設備應有公司設備科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運作,現場使用的機械設備都必須做標志、掛牌。
(7) 經過打修理的設備,應該由有關部門驗收發給使用證后方可使用。
(8) 機械使用必須貫徹“管用結合”、“人機固定”的原則,實行定人、定機、定崗位的崗位責任制。
(9) 有單獨機械操作者,改人員為機械使用負責人。
(10) 多班作業或多人操作的機械(如塔吊、升降機),應任命一名為機長,其余為組員。
(11) 班組共同使用的機械以及一些不宜固定操作人員的機械設備,應將這類設備編為一組,任命一名為機組長,對機組內所有設備負責。
(12) 機長及機組長是機組的領導者和組織者,負責本機組設備的所有活動。
(13) 在交班時,機組負責人應及時、認真的填寫機械設備運行記錄。
(14) 所有施工現場的機管員、機修員和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機械設備的保養規程,應按機械設備的技術性能進行操作,必須嚴格執行定期保養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的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防腐工作。
(15) 起重機械必須嚴格執行“十不吊”的規定,遇六級(含六級)以上的大風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惡劣天氣,應停止使用。
(16) 機械設備轉運過程中,一定要進行中修、保養,更換已壞損的部件,緊固螺釘,加潤滑油,脫漆嚴重的要重新油漆。
二、 機械設備走合期制定
(1) 一般機械的走合工作,由使用單位派修理工配合主管司機進行,特種和大型機械,由公司業務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2) 機械(車輛)的走合期必須按說明書進行,要逐步加載,平穩操作,避免突然加速或加載。
(3) 走合期內出現問題或異,F象時應及時停機,待找出原因,處理后方可繼續進行。
(4) 重點設備的走合期,必須在供方和公司有關部門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進行。
(5) 走合期結束后,應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保養,更換潤滑油脂,并由機械技術負責人在記錄表上簽章,交付正常使用。、
三、 機械設備交接班制度
(1) 所有多班作業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2) 交接班內容。
1) 本班完成任務情況,生產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項。
2) 本班機械運轉情況,、燃油、潤滑油的消耗和準備情況。
3) 本班保養情況、存在問題及注意事項。
(3) 由交班人負責填寫本班報表及交接班記錄,接班人核實后交班人方可下班。
(4) 嚴禁交班人故意隱瞞機械故障或存在問題。
(5) 如因交接不清,設備在交班后發生問題,由接班人負責。
(6) 設備管理人員應經常檢查交接班情況,查看交接班記錄。
四、 機械設備使用“三定”制度
(1) 凡需持證操作的設備必須執行定人、定機、定崗位的“三定”制度。
(2) 中型機械一班制時,采用一人一機此人稱機長或操作負責人。
(3) 大型多班多人作業的機械,由機長主管,其余為操作保管人。
(4) 中小型機械采用一人多機,要掛牌以示管理范圍,無法固定人員的多用途及附屬性機械應由班組長或指定具體負責人員進行管理。
(5) 為保證機長和操作人員的相對穩定,以及機械設備的合理使用和保養,要做到:
1) 一般機械的主管司機(負責人)由項目經理部任命。
2) 重點設備的司機長由由使用單位提出人選,報公司審批后正式任命,并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備案。
3) 機長(負責人)一經任命不能輕易調動,如需調動須經原審批單位批準。
五、 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 必須認真貫徹執行ISO9002質量保證體系中機械設備管理職能要素,建立機械設備管理臺帳,健全管理機構和各項管理職責。
(2) 新購機械設備必須由項目部申請,工程處安全設備科審核,工程處主任審批后方可購置,新購的設備必須具有制造商的生產和經銷許可證,并附有檢驗報告和相關資料,經工程處安全設備科驗收確認后方可購進使用,并及時建立新的臺帳。
(3) 項目部之間調配的機械設備必須完好,附件配件齊全,由項目安全設備管理員到現場驗收確認后方可調進,并辦理交接手續。
(4) 大型機械設備的安裝拆卸,必須先編制施工方案,經公司審批后方可進行。裝拆工作由公司大型機械安裝隊進行。大型機械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后,必須組織自檢,并報公司驗收,由公司安全設備科報檢測部門檢測,在取得合格證后方可